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》和商务部、海关总署2005年第29号令(《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》),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》、2026年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》,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对《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》进行了调整,现将调整后的《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》予以公布。
进口经营者进口放射性同位素按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》和《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报生态环境部审批后,在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,凭证向海关办理进口手续。
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,商务部、海关总署2024年第67号公告(《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》)同时废止。
商务部 海关总署
2025年12月31日
2026年度《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》.pdf 以下简称:目录
依据上述内容附件查询可知,在目录 Ⅱ、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一、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物项(二)材料加工 2A 系统、设备和部件 中,序号387 管制编码 : 2A225.a 物项名称及描述 中 2.用总不纯度小于等于 2%(按重量计)的以下任何一种材料或以下材料组合制造的或作涂层:a.氟化钙(CaF2);b.锆酸钙(偏锆酸盐)(CaZrO3);参考商品名称参考商品名称。
其他与钙接近的产品为:一、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物项(一)专用材料和相关设备、化学制品、微生物和毒素中的 镁(含金属镁或其合金的金属粉末)、锂等物质,请参照执行。
主办单位:北京事竟成有色金属研究所 电话/传真:010-68861004 手机:13301259049 地址:北京市石景山区科技园西井路19号院宏开花园2号楼 京ICP证10218779号-3